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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职证明的法律风险你了解吗?

发布日期:2022-12-02 16:58:21 浏览次数:

无论是在公司运营过程中,还是作为劳动者的工作经历中,我们都会遇到填写离职证明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等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职后依法合规地出具离职证明。实践中,离职证明在内容和形式上的作用一般不外乎两点:1、作为下一家就职单位的入职凭证;2、作为凭证向有关部门领取失业金。但是,我们常常会对离职证明存在相关的疑问,或有因离职证明导致离职员工和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事情发生,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宏创君和大家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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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迟开离职证明,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回答本问题前,我们需要明确一点,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不是“迟开离职证明”这个行为,而是“迟开离职证明”这个行为导致的损害后果!即,用人单位未及时开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需要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而损失在仲裁或者诉讼阶段,是需要通过证据予以证明的,空讲无凭。在此宏创君从过往的案例中整理了部分证据予以参考:

1)下家单位的录用通知书,需要载明两点:

第一,“离职证明”是其入职的必要手续。证明原用人单位迟开离职证明的行为“耽误”劳动者入职了;

第二,劳动者若入职后,可得到的薪酬待遇。证明因原用人单位迟开离职证明的行为产生的损害后果,即劳动者一天没得入职,就会产生一天的薪酬待遇损失。

2)下家单位开具的拒绝入职类的证明材料,载明的事项建议同上。

3)求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投递信息。

4)其他根据实践进行提交,目的都是需要佐证“迟开”的行为,及“迟开”的损害后果。

同时也建议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的“离职证明”,走用印流程是可以理解的,但切忌不要因为一些“小心思”或者是“忘了”而产生“大损失”。


二、出具给员工的离职证明上是否可写明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这个问题核心争议的地方是出具写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离职证明,是否侵犯员工择业的权利。

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先回顾一下开篇,离职证明的作用之一是作为“入职凭证”。

那么,为什么下一家用人单位要以“离职证明”作为入职凭证呢?从实践角度离不开以下两点:

其一,确保求职者已经离职,是“自由身”了。

其二,想要了解一下求职者在上一家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况。例如工作了多久,工作的岗位,是因为什么原因从上一家用人单位离职的,是主动提起离职、被辞退的还是其他,再结合求职者提交的其他求职信息进行综合分析。

这样的考量的核心目的——为了尽快了解求职者是否适合入职本单位。

但是如果上一家用人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上写明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那么下一家单位还敢让求职者入职吗?

答案很大概率是否定的。

说到这,择业的权利看似已经受到了侵犯,但宏创君认为如果劳动者确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从上一家用人单位离职,上一家用人单位仅是陈述客观事实,不含恶意,那么劳动者的“择业权”未受侵犯,“离职证明”上写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用人单位写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内容并不符实,是恶意让劳动者离职后找不到工作,那么宏创君认为劳动者可要求上一家用人单位重新出具“离职证明”,造成损害的,也应予以赔偿。


三、出具给员工的离职证明上是否可写明“与用人单位存在纠纷”?

这个问题核心争议的论述本质与第二问题是相同的,如果上一家用人单位仅是陈述客观事实,不含恶意,那么是没问题的;否则劳动者可要求上一家用人单位重新出具“离职证明”,造成损害的,也应予以赔偿。

 

四、出具给员工的离职证明上,是否可写明“离职原因”?

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您也许会觉得,这问题不是重复了吗?“离职原因”不是包括了第二问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与第三问的“与用人单位存在纠纷”吗?

但在实务过程中,尤其是劳动争议案件,法院裁判下有观点冲突也不是很罕见的事情。

回到开篇,明确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是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部分法院会对上述内容进行限制性的解释。即,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只能写明劳动合同期限;只能写明劳动者正式离职的日期;只能写明劳动者离职时的工作岗位;只能写明劳动者离职时在单位里上了多少日子的班。其余的内容,通通不能写!“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与用人单位存在纠纷”之类离职的原因或涉及劳动者能力、品行等情况的描述自然也是不能写的。

如果仅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开具离职证明,那么在实践中许多用人单位在“离职证明”上载明员工离职后存在“竞业限制”、存在“保密义务”之类的,是不是也是不对的?所以,对于这个第四个问题,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看法,答案也是见仁见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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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宏创君对于“关于离职证明的法律风险你了解吗”的一些观点。企业在为离职员工出具离职证明时最好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出具编写,实际中常会因为离职证明而产生一些劳动纠纷,这些法律纠纷都是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的,所以当企业遇到相类似的法律问题,可以及时咨询宏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