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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与子公司财税方面的区别

发布日期:2022-10-24 14:11:43 浏览次数:

每一家企业在运营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会选择建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来扩大规模、增加收益。分公司和子公司这两者看上去感觉差不多,但实际上这两者却是天渊之别,不仅在法律上还是在财税上都大有不同。有很多创业多年的老板都不一定能区分清楚,今天宏创君就从财税的角度跟大家区分一下分公司与子公司。

 

我们先区分一下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定义: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的公司,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他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子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2)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子公司是一个新的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母公司一般拥有子公司较多的股份,对子公司事务的拥有决定权。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有的母公司不占有子公司绝对控股的地位,股份比例较少,但是母公司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协议而使子公司处于母公司的实际支配之下。

 

分公司与子公司在纳税上也是有区别的:

1.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分公司:设立为分公司后,在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上执行跨地区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分公司应由总机构收集整理资料,并向总机构所在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子公司:子公司应当单独计算应纳税额,在注册地缴纳税款,并适用按月(或季)预缴、年底汇算清缴的规定。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审批、备案事项,子公司自行收集整理资料,向当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2.其他税种的影响

增值税上,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无论设立成子公司还是分公司,都需在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其他地税,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均需在资产所在地纳税;而个人所得税也应在企业生产经营当地缴纳。因此,无论设立成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对项目所在地的地税基本不产生影响。

3.账务处理上的区别

在账务处理上,分公司与子公司也是有明显的区别的。

在投资时,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资不作为长期投资挂账,应在往来款科目核算,很多公司采用总公司与分公司同设内部往来科目,在编制汇总报表时进行抵消;总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应在长期投资挂账,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长期投资与所有者权益进行抵消;在收到投资时,分公司不应存在所有者权益科目,应全部在内部往来核算;子公司应将收到的投资记入实收资本科目,并按财务制度进行相关帐务处理;在利润分配时, 分公司形成利润即为总公司利润,在上交利润时无需任何决议,直接进行帐务处理即可, 子公司形成利润属于全体股东的收益,在进行分配时应有董事会决议方可进行分配,虽然是全资子公司但分配时仍应补充相关手续。


分公司与子公司有部分类似的地方,但大部分的地方都是天差地异,所以企业在成立分公司和子公司前,一起要了解清楚,一旦搞错了,不仅会影响公司的发展,也很有可能会涉及法律与财税的问题,如有疑问,也欢迎随时咨询宏创君